方興 2025-06-22 15:18:28
洞口縣山門鎮(zhèn)松坡社區(qū)居民楊某反映:去年9月27日,我被一輛貨車撞傷,交警判定對方負全責。為討要醫(yī)藥費等,我提起訴訟,洞口縣人民法院指定山門法庭于今年4月24日開庭判決此案,但至今未下判決書。這是怎么回事?
洞口縣山門法庭回應:此案于今年2月17日立案,4月23日公開開庭審理。因原告未提供證據原件且證據不完整,5月30日,原告代理人向我院提交醫(yī)療費票據,同時提交了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和損失清單。6月11日,法官助理通過微信聯系兩被告進行質證。目前判決書正在進行閱核。
湖南日報全媒體記者 方興
責編:方興
一審:方興
二審:王文隆
三審:鄒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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