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 2025-05-29 06:33:47
湖南日報全媒體評論員 楊興東
近日,多個網約摩托車平臺在三、四線城市上線,以“3公里5元起”的低價和靈活穿行優(yōu)勢迅速走紅。然而,這一新興出行方式在填補短途出行空白的同時,也因安全監(jiān)管缺位、權責劃分模糊等問題引發(fā)不少爭議。網約摩托車平臺運行合不合法?如何在便利與安全之間找到平衡?成為亟待破解的社會課題。
與汽車相比,摩托車在車輛穩(wěn)定性和防護性能方面存在天然的劣勢,且一旦發(fā)生事故,后果往往更加嚴重。據交管部門最新統(tǒng)計,2024年,青年摩托車駕駛人萬人事故數是汽車的2.58倍。為網約摩托車安全“上把鎖”,迫在眉睫。
從實際運行來看,一些平臺在《用車協(xié)議》中明確規(guī)定,司機出現違規(guī)行為導致的事故與平臺無關。這一免責條款將安全責任完全推給了司機和乘客,平臺的監(jiān)管責任體現在哪里?此外,保險缺失等問題也使得乘客和司機的權益難以得到保障。在事故發(fā)生時,若是出現保險理賠困難、責任劃分不清的狀況,司乘將面臨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壓力。網約摩托車運行亟需規(guī)則來兜底。
網絡技術正在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,但我們必須確保,那些旨在保護安全的法律,不會以創(chuàng)新的借口被拋棄。面對網約摩托車這一新事物,相關管理部門應該有權威界定。如果可以運營,地方應根據道路運輸條例細化相關規(guī)定,明確平臺、駕駛員以及乘客的責任與義務。在準入機制上,應構建嚴格的車輛和駕駛員審核體系。對于進入平臺的摩托車,可參考兩輪機動車安全認證標準,對行駛速度、制動距離等進行限制;對駕駛員,可實行“雙證雙審”制度,除駕駛證外,還需考取交通法規(guī)與安全運營專項資格證,并建立動態(tài)的背景數據庫……對網約摩托車的管理越細化,平臺、司機、乘客才能更安心。
新事物的發(fā)展,總在不斷解決問題中前進。網約摩托車的出現,正如當年網約汽車的萌生一樣,同樣屬于新技術的應用,有一個發(fā)展規(guī)范的過程。是叫停,還是為它鋪就一條安全、有序的發(fā)展之路,是科技創(chuàng)新浪潮下各方應有的考量。
責編:肖秀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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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湖南日報·新湖南客戶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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